因為客戶的詢問,我到健保局的網站去留言,確認了有關加護病房的健保給付事項.如下:


請問目前針對加護病房,健保是否全額給付呢?

--- 台北分局(2007/01/29)答覆內容 ---
已於(2007/1/29)電話回覆
於96年1月25日中午12點15分電話回覆如下:
加護病房屬急性病房,如符合收治適應症,僅需繳交部分負擔,住急性病房30日內(以病人住院的天數計算)其部分負擔比率為總醫療費用的10%,31~60日為20%,61日後為30%,入住急性病房30日內,每次住院的部分負擔金額以26,000元為限,全年住院部分負擔上限︰43,000元(95年適用),超過前開上限可申請核退。另保險對象住院只須繳交部分負擔、膳食費等健保不給付項目即可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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